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荆科技规〔2017〕1号)和《荆门市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荆财企发〔2008〕30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在荆门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原则上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境内企事业单位只能申报引导性科研项目)。
2.实行项目申报诚信事前承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时签署并提交《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应严格遵守承诺,如实填写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或存在科研失信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3.申报单位需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并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研究目标任务。
4.项目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申报书格式填写。申报项目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没有结题或结题未通过的企业不能申报。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
6.应填报而未填报2020年度R&D统计报表的企业、事业单位不能申报。
二、重点支持领域
见附件6。
三、项目申报类别
(一)“科技助力经济”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2021年度荆门市“科技助力经济”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为关键技术研发类,实行竞争性遴选。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60-80万元,分两年下达。
(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以新产品开发、新工艺研究为目标导向、发展前景好的研发项目,择优立项。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15-20万元。
(三)一般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有重点研究方向,能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能形成专利或科技成果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2-3万元。
(四)引导性科研项目。能够围绕荆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科研项目。立项后不给予资金支持。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科技助力经济”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填报《荆门市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参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如项目查新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审计报告等各一式三份。
(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填报《荆门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一般□引导□)项目申报书》(附件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提供相关附件如项目查新报告、近三年的专利证书、产学研合作合同、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审计报告、企业销售收入、研发投入、技术交易额证明等各一式三份。
(三)一般科技计划项目。填报《荆门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一般■引导□)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二份。
(四)引导性科研项目。填报《荆门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一般□引导■)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二份。
各类项目实施开始时间不得早于本年度。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所有申报项目均须登陆荆门市科技局网站(网址:kjj.jingmen.gov.cn→部门子网页→市科学技术局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上报,电子版与纸质件材料必须一致。
(二)项目推荐。各区辖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由各区科技部门审核后行文推荐汇总上报,市直各单位的项目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推荐上报(附件5)。项目纸质申报资料由各区科技部门、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收齐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受理。
六、项目受理时间
2021年3月15日——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项目受理地点
荆门市科学技术局
八、联系人、联系电话
科技计划科 陈平 0724-2346544
高新技术与对外合作科 曹伟 0724-2333641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罗慧 0724-2350060
附件:1.荆门市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提纲
3.荆门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一般□引导□)项目申报书
4.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5.推荐项目汇总表
6.2021年度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7.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荆门市财政局 荆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 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