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荆门市生态环境技术审查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规范生态环境技术审查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技术审查中“智囊团”的作用,荆门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拟筹建荆门市生态环境技术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专家库候选专家的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

全省各有关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等适合从事生态环境技术审查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推荐、申请。

(二)相关专业

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农林水利水电、采掘、地质矿产、交通运输、社会区域、核与辐射、固危废管理及处理技术、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行业和规划方面的专家。

二、入库专家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一项者,即可申请入库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2.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从事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生态环境相关工作10年以上或者从事一线生产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一线生产工作专业人员仅作为工艺专家)。

(二)在职或者退休未满两年的公务员、原系领导成员退休未满三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不得申请入库,可根据自愿以公益类专家入库。

(三)熟悉国家、湖北省和荆门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掌握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标准、导则、技术规范,了解生态环境技术审查要求和工作程序。

(四)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本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动态,具有把握环境管理重大战略,进行环境治理技术问题判别和把关的能力,能够为技术审查提供具有较重要参考价值的指导和意见。

(五)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相关专家管理办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六)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技术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三、申请入库的程序

(一)申请入库方式

在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退休人员可以自我申请。采取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入库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荆门市生态环境技术审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纸质版及Word电子版。单位推荐的专家,应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

2.个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明、退休证明(仅退休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纸质版及PDF电子版。

申请入库的人员于2021年7月1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三)材料审核流程

1.初步遴选和资格确认

荆门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对全省范围内申请入库专家进行初步遴选和资格确认。

2.审核审定

荆门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局属相关科室、单位和人员根据推荐单位意见和日常掌握情况,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提出审核审定意见,拟出入库人选。

3.公示公告

将拟入库人选在荆门市生态环境局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向社会公布入库人员名单。

四、其他要求

1.申请入库的人员务必实事求是填写《荆门市生态环境技术审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无论是否入选,所有资料不再退还本人。

2.已入选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专家不再提供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24-2360549  QQ:413445158

通讯地址:荆门市金虾路32号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302办公室。

电子邮箱:413445158@qq.com

附件:荆门市生态环境技术审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荆门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1年6月2日

荆门市生态环境技术审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