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市直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荆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荆房〔2013〕27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取得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2021年度有在建在售项目的开发企业。2021年新批资质开发企业、新备案外地开发企业只公布信用信息,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二、评定内容
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合法经营、社会责任等方面信用记录、信用能力、信用建设的全面评价,确定企业信用等级。重点核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
三、评定时间
2022年2月25日-2022年5月30日。
四、评定程序
整个评定工作从2022年2月25日开始,2022年5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信息收集阶段(2022年2月25日-3月25日)。一方面各开发企业按照要求填报《荆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评级申报表》(该表从荆门市住建局官网下载),准备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表格和相关证明资料送所在地住建(房产)部门;另一方面各县、市、区住建(房产)部门征询同级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管理、税务、统计等部门与行业协会意见,广泛获取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
(二)信息核实阶段(2022年3月26日-4月15日)。各县、市、区住建(房产)部门对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分类整理,对企业申报的资料和社会公众、行业协会提供的信用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三)初评阶段(2022年4月18日-5月6日)。各县、市、区住建(房产)部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到市房产服务中心,由市房产服务中心进行复核。
(四)公示公告阶段(2022年5月7日-5月30日)。市住建局作出信用等级评定结论意见,并在荆门住建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市住建局将成立开发企业良好信用信息核查小组,对企业所报信用行为信息进行核查确认。
(二)各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如实填报相关内容,所提供有关证书文件要向区县住建部门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区县住建部门审核后予以退回材料原件。
(三)严格时间节点要求,4月16日以后市、区县住建部门将不再受理申报资料,若因迟报或漏报导致信用评价影响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联系人:李婷,联系电话:2633536,邮箱:185993497@qq.com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5日